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專利

什麼時候開始保護專利權

專利1.71W

熱點推薦: 知識產權侵權 侵犯知識產權罪 專利申請 著作權登記 專利轉讓 商業祕密 商標轉讓 註冊商標

什麼時候開始保護專利權

法律中規定,專利權是需要經過申請、審查之後才有可能獲得的,那麼對專利權的保護是不是就是從被授予了專利權開始呢?究竟法律中規定,什麼時候開始保護專利權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時候開始保護專利權

專利權的保護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它的核心是指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對自己的發明創造的排他獨佔權。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權肯定受到保護。但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至授權前,權利也受到保護,只是程度不同,表現形式也不同。

以發明專利申請為例,自申請日起至該申請公佈前,這時申請處於保密階段。這一階段對其權利的保護表現在對該發明專利申請後同樣主題的申請因與其相牴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權。自該申請公佈至其授予專利權前這一階段是“臨時保護”階段。在這期間,申請人雖然不能對未經其允許實施其發明的人提起訴訟,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適當的使用費。如果對方拒絕付費,申請人也只好在獲得專利權之後才能行使提起訴訟的權利。這一階段申請人只有有限的獨佔權。

二、專利侵權行為怎麼人認定

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又無法律依據,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它具有以下特徵:

1、侵害的對象是有效的專利。專利侵權必須以存在有效的專利為前提,實施專利授權以前的技術、已經被宣告無效、被專利權人放棄的專利或者專利權期限屆滿的技術,不構成侵權行為。專利法規定了臨時保護制度,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的應支付適當的使用費。對於在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專利權人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後,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必須有侵害行為,即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侵害他人專利的行為。

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非生產經營目的的實施,不構成侵權。

4、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即行為人實施專利的行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又無法律依據。

專利權屬於知識產權中比較重要的內容,由於可以為使用人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因此近年來專利侵權事件高發,也讓不少專利權人的利益遭受了損害。加強對專利權的保護,不僅是專利權人的事情,同時也是國家的事情,至於什麼時候開始保護專利權,上文作出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

標籤: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