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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獨佔許人再許可是否合理

一、專利權獨佔許人再許可是否合理?

專利權獨佔許人再許可是否合理

專利權獨佔許可人再許可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該專利,是不合理的。

《專利法》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二、專利許可違約責任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專利許可違約責任糾紛的訴訟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訴書。

2、主要證據材料複印件。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在簽訂專利權許可合同的時候,就算許可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不允許被許可人再把專利權許可給他人,被許可人擅自這樣做也是違法的,再和他人簽訂專利權獨佔許可合同之前,一定要確認對方是不是專利權人,如果對方也是被許可人,就有可能會造成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