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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節目中使用別人商標侵權嗎?

一、綜藝節目中使用別人商標侵權嗎?

綜藝節目中使用別人商標侵權嗎?

是侵權行為,法律上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種: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裏所稱的同一種商品是指與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類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生產經營者等方面,易使消費者難於辨別其來源而產生誤認、誤購現象的商品;相同商標是指在視覺上無差別或差別甚為細微的商標;近似的商標是指對商標進行整體比較,不易辨別,使消費者產生混同的商標。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是指作為商品的銷售者不應當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如果銷售就是一種商標侵權行為。但是要使每一個經銷商品的人,弄清數以千計、數以萬計的商品的使用商標的狀況,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慮實際情況,正確地理解和運用這項法律規定。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裏應當強調的是,商標作為區別商品來源的標誌,它的有形載體是商標標識,商標是通過商標標識發揮識別商品的作用。商標標識包括帶有商標的包裝物、標籤、封籤、説明書、合格證等物品。正是由於商標標識是體現商標專用權的一種載體,所以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這些商標標識的行為是商標侵權行為。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項侵權行為的產生是由於在經營行為中未經商標註冊人的同意而更換商標,所謂經營行為是將商品更換了商標後再投入市場。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也屬於是商標侵權行為。這一項是概括上述四項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標侵權行為,從這一項規定中表明瞭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最基本的特徵,就是給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可以説,是否造成損害是是否侵權的重要標誌。

二、商標侵權訴訟哪個法院管轄?

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工商行政機構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採取臨時措施進行扣押查封侵權商品所在地。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等行為的行為人,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銷商、製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為人。

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未經他人許可,在綜藝節目中使用別人商標侵權,存在商標侵權行為,可以去侵權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還可以去侵權商品儲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存在不同的侵權行為,有多個被告共同提起訴訟的,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侵權地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