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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經營權商標侵權可以主張嗎?

一、獨家經營權商標侵權可以主張嗎?

獨家經營權商標侵權可以主張嗎?

可以主張其他侵權,但是無法主張侵犯商標權。因為不具有商標權。

獨家經銷權的認定:

“獨家經營權”只是對特定商品所享有的一種物權。

“獨家經營”屬於市場經營模式中的一種。基於這種模式而產生的“獨家經營權”只是對特定商品擬享有的一種物權,是在特定期間、特定區域內享有的、能給權利人帶來比其他銷售商更大的利潤空間。這種基於合同約定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只能制約合同雙方,但這種約束力不應及於第三人。

商標侵權的行為認定:

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獨家經營權不能主張商標侵權,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包括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