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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著作權轉讓個税税收優惠規定是什麼?

個人著作權轉讓個税税收優惠規定是什麼?

一、個人著作權轉讓個税税收優惠規定是什麼?

税收優惠政策是免徵增值税,只收取個人所得税,營業税改為增值税後,對個人轉讓著作權的,還是免徵增值税,而個税方面,徵收計算有兩個辦法,轉讓收入不足4千的,扣除800元后乘以20%。如果轉讓收入超過4千,則有另外公式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因此,個人轉讓著作權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與適用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二、著作權轉讓的特徵是什麼?

1、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財產權,著作權的內容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因創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與作品相關的人身權利。這種人身權與作者的人格利益緊密相關,具有永久性、不可剝奪性,自然不能轉讓。

2、著作權的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自權利人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即成為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從而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但是,這種權利主體的變更不同於財產法中的權利主體變更。

法律中,著作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可能對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當然,如果權利人轉讓作品財產權的全部,受讓人則是全部著作權主體;如果權利人轉讓的是作品部分財產權,受讓人則是部分著作權的主體。

3、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一般來説,作品應附着一定的載體,載體既是所有權領域的客體物,又包含着著作權領域的作品。但著作權的轉讓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權,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

個人著作權轉讓個税按照20%繳納就行,著作權所轉讓的對象是著作財產權,因為著作財產權屬於財產性權利,所以可以進行轉讓,著作權轉讓之後,會導致著作權的主體發生變更,雙方需要就轉讓的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署著作權轉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