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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手段搶注他們商標怎麼處理?

不正當手段搶注他們商標怎麼處理?

一、不正當手段搶注他們商標怎麼處理?

商家搶注商標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這主要指的就是被搶先註冊了的商標處於初審公告期。如果被搶注商標處於初審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如果被搶注商標已核准註冊,可以在該商標註冊後五年時間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如果被搶注商標屬於馳名商標,提出撤銷申請的時間沒有限制。如果被搶注商標在註冊後長期沒有進行使用,可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商標搶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補救:

1、如果被搶注商標處於初審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2、如果被搶注商標已核准註冊,可以在該商標註冊後五年時間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如果被搶注商標屬於馳名商標,提出撤銷申請的時間沒有限制。

3、如果被搶注商標在註冊後長期沒有進行使用,可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4、重新註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近似。至於商標的知名度不用過的擔心,只要產品質量好,注意宣傳推廣,一樣可以取得好的銷售額。商標不一定非要和商號相呼應的。

二、商標被搶註冊危害是什麼?

商標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註冊後,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第35類商標屬於服務商標,包括由個人或組織提供的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等服務

(1)、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正常經營者的經濟利益,阻礙我國從製造經濟向品牌經濟的轉型,惡意搶注商標的實質是對他人商譽或聲譽的盜用,或者對公共資源的非法佔用,必然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2)、耗費大量的商標審查和司法資源,危害商標註冊和使用秩序,由於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的權益、佔用社會公共資源,以及沒有真實使用意圖的商標,致使本來已經不堪重負的商標審查人員和司法人員雪上加霜,嚴重降低了商標審查和訴訟效率。

(3)、嚴重危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形象 。

綜上所述,如果商家在擁有自己的商標的時候,一定要及時去商標局進行註冊,避免被他人提前搶注,或者被他人惡意搶注。在進行註冊的時候,要遵守相關的流程,攜帶好先關的證件。如果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那麼可以通過法律的渠道進行維權,比如協商或者上訴。

日常生活當中如果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搶先註冊商標的話,那麼必然是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的,對於商標被侵權的人員來説的話,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主張侵權責任的承擔,當然了,如果説被搶先註冊商標還處於公告期的話,是可以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