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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罪的量刑標準?

侵犯商業祕密罪的量刑標準

侵犯商業祕密罪的量刑標準?

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給商業祕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

我國《刑法》第219條的規定,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的行為是指如下3種情形(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侵犯商業祕密行為,只有給商業祕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才按犯罪處理。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的規定,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認定為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 ;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 造成特別嚴重後果 。

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