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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被駁回怎麼申訴?

商標2.87W

一、註冊商標被駁回怎麼申訴?

註冊商標被駁回怎麼申訴?

當申請註冊的商標在申請6個月的時候如果申請沒有通過會發一個駁回通知書。駁回通知書裏面詳細的寫着被駁回的商標名稱和駁回的原因。遇到這種情況首先是是分析一下自己的申請註冊的商標被駁回的原因。如果被駁回的原因是因為實質性的內容不合格,那麼這種情況下就不要做無謂的抗爭了,直接重新換個名字在申請。如果商標是被判為和別人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那麼就要分析一下自己的商標是否是真的相同或者相似。如果自己不想放棄被駁回的商標,且自己的商標有使用的歷史,有自己創作的意義,那麼這時候我們可以在一個月內向商標局提交駁回複審的文件。駁回複審文件一定要闡述自己商標的特色,顯著性和被近似商標不同等特點,準備一些證據材料提交到商標局就可以了。

二、被駁回的進行復核的條件

(一)駁回商標複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三)駁回商標複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複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複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四)申請駁回商標複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

(五)交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手續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辦。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以委員的多數意見,作終局決定。多數委員認為複審申請理由成立的,終局決定否定商標局的核駁意見,准予初步審定,刊登《初步審定商標公告》;複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終局決定維持商標局的核駁意見,不予初步審定,再予駁回。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

商標註冊的時候,不是説註冊了就一定會通過,很多時候是會被駁回的,可能因為商標跟其他的企業的商標類似,或者是商標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都有可能駁回,這個時候要仔細考慮是要重新申請還是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