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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產品登記證書軟件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1、目的的不同

軟件產品登記證書軟件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屬於權利上的登記,目的在於確權,為今後追究第三方侵權留下足夠的證據;

軟件產品登記---目的在於投放市場,確保擁有一個合法的身份。

2、負責管理和登記的部門的不同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部門為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軟件產品登記:國內軟件產品登記由各省市軟件行業協會予以受理和認定。

進口軟件產品(含進口軟件本地化產品)的登記申請,統一由中國軟件行業協會受理,最終經信息產業部審查批准後,核發軟件產品登記號和軟件產品登記證書。並由信息產業部審核備案。

3、保護期限的不同

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50年;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50年。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件首次發表後50年,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

軟件產品登記保護期限為5年 。

軟件產品登記的程序是先有著作權證 和 相關營業執照 外加測試合格證書才能進行產品登記。

著作權是當事人的權屬所在,是軟件開發完後可以自動或法律上登記程序而得到。

軟件產品登記是當事人具有了三證後,具有了軟件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的法律憑證。 (簡單點就是銷售許可證)

4、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計算機軟件,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計算機軟件,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軟件著作權登記工作是為貫徹著作權法的實施,適應著作權人和有關權利人的實際需要而設立的,這些工作在明確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等方面發揮着積極的作用。軟件著作權登記是辦理軟件產品登記的前提。

5、軟件產品實行登記和備案制度。未經軟件產品登記和備案或被撤消的軟件產品,不得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

軟件產品經登記生效後,對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徵收增值税後,對其增值税實際税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税應税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税。軟件產品登記的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滿後可申請續延。

綜上所述,軟件產品登記是為了讓軟件能夠作為一種商品進入市場並且可以得到有關部門的規範,而軟件著作權的確定是一種對軟件所有者的權利保護而得到了重視,兩者在確權的目的、登記部門、保護期限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