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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期限是多久

一、贛州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期限是多久?

贛州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期限是多久

贛州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期限從70年到40年不等,具體的規定是: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業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證使用權期限到期後,要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

二、土地使用證的基本內容

①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③備註。

④變更記事。

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用途是什麼?

1、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

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期限不是由贛州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來規定的,國土資源部門作為國家行政單位,也只能按照國家規定的政策來標註土地使用證的期限。大家看到的土地使用證上面標註的期限,其實也能説明土地的用途的。其他的問題可到國土部當面問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