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徵地補償是什麼
湖北省2018年徵地補償是什麼?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土地補償費的管理和分配方式是什麼?
徵地補償費中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保管。經村民會議同意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於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統一安排使用;被徵收的土地屬於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經村民會議2/3以上的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可以調整其他土地的給被徵地農民,但質量和數量不相當的,可以給予被徵地合理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且又未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應將不低於80%的土地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被徵地農民用於發展生產、自謀生路。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依照前款規定取得的土地補償費應當設立專户管理,用於發展生產和被徵地農民的生活補助。土地補償費的使用應當由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的成員表決確定,收支情況至少每6個月公佈一次,接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村民監督。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挪用、侵佔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補償費。區片綜合地價區域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的40%計算(未利用地按照100%計算)。
徵地補償糾紛如何解決?
1、補償標準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徵地信息公開糾紛,屬於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綜述,國家土地徵收的價格是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來確立的一個大概標準,各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標準也是不一樣的,面臨國家徵收土地時可以去具體諮詢相關的數據。小編建議在面對國家徵收土地時最好都同意徵收領取相關賠償款,這樣可以加快國家規劃的實施。
-
徵用農村建設用地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一、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
-
拆遷的家庭糾紛怎麼辦
律師解答:用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解決。律師解析:1、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拆遷協議中的約定或其他書面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
-
湖北農村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具體規定
政府在修建鐵路、高速公路時,會需要對農民的土地進行徵收。而土地是農民的收入來源之一,農民失去了土地可能會失去收入來源從而給生活帶來困難。這時候,政府應對被徵收土地的農民一定的經濟補償,那麼,湖北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呢?我們來了解一下吧。湖北農...
-
2023年租地一畝多少錢
律師解析:租地一畝具體多少錢,地區與地區不一樣價格也是不一樣的,並且決定土地租金與土地的等級有關的。依照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説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