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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昌邑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濰坊昌邑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濰坊昌邑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山東省昌邑市土地共有二類:

一類區片區片範圍:東至下小路外500米(至北向南包括圍子街道韓家扶寧、於家扶寧、張董、董家隅莊、天成店、義氣鎮、天保莊、永富莊、馬家、苑家莊、邢家、六股路村位於下小路東側500米範圍集體土地);西至西環路外500米(至北向南包括奎聚街道十字路、南鄑亭村以及都昌街道北褚莊、東褚莊、南褚莊、後埠村位於西環路以西500米範圍集體土地);南至新206國道外500米(至西向東包括都昌街道史家窪子、陳家窪子、南逄、東大營村以及圍子街道南金口家、前陶埠村位於新206國道南側500米範圍集體土地),北至雙石路外500米(至西向東包括奎聚街道徐家鄑水村、西逄澤、夏家鄑水村、張家辛莊、李家埠、石灣店南村位於雙石路以北500米範圍集體土地)。

補償標準:區片價:60000元/畝;基本農田:72000元/畝;建設用地:60000元/畝;未利用地:40000元/畝。

二類區片區片範圍:第一區片範圍以外,龍池鎮、柳疃鎮、卜莊鎮、飲馬鎮、北孟鎮、下營鎮全部集體土地以及奎聚街道、都昌街道、圍子街道第一區片以外部分。

補償標準:區片價:50000元/畝;基本農田:60000元/畝;建設用地:50000元/畝;未利用地:40000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調整並公佈,與徵地區片綜合地價配套實施。

二、徵地補償的水平要求

《通知》指出,制定徵地統一年產值 《通知》 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是完善徵地補償機制、實現同地同價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徵地補償標準、維護農民權益的必然要求,各類建設徵收農村集體土地都必須嚴格執行。建設用地位於同一年產值或區片綜合地價區域的,徵地補償水平應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徵地補償同地同價。 為防止拖欠徵地補償款,確保補償費用及時足額到位,通知要求各地探索和完善徵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在市縣組織用地報批時,根據徵地規模與補償標準,測算徵地補償費用,由申請用地單位提前繳納預存徵地補償款;對於城市建設用地和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由當地政府預存徵地補償款。用地經依法批准後,根據批准情況對預存的徵地補償款及時核算,多退少補。 各地還應合理分配徵地補償費。通知規定,徵地批後實施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確定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時足額支付補償安置費用;應支付給被徵地農民的,要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防止和及時糾正截留、挪用徵地補償安置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