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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天門市一級公路徵地補償

隨着城市化建設的逐步推入,多地政府為發展本地經濟會修建公路連通各地區,方便經濟文化往來,一級公路就是我國公路等級的其中一種類型,排在高速公路之後、二級公路之前,多用於建設主幹線路。修建一級公路自然涉及所規劃位置居民的拆遷補償,位於湖北天門的一級公路徵地補償標準卻出現多個版本。

湖北省天門市一級公路徵地補償

一級公路徵地補償

近日,接到投訴稱,湖北省天門市在修建天仙(天門市到仙桃市)一級公路時,曾徵用沿線32個行政村的集體土地,但是補償標準卻出現了每畝3000元、5000元、9900元、10050元等多個版本,補償總額也出現了5個不同版本,被徵地農民倍感困惑。

公開資料顯示:天仙一級公路是湖北省“十五”交通重點建設項目之一,公路全長約39.38公里,途經天門市小板鎮、橫林鎮、麻洋鎮等多個鄉鎮。該工程於2003年8月30日正式破土動工,2006年1月24日建成通車,整個項目耗資3億多元。

湖北省天門市橫林鎮田灣村一張姓村民稱,天仙公路早在2002年就開始徵地施工,當時他家有4畝地要被徵用,村、鎮幹部告訴他,補償標準是每畝3000餘元。

2002年,天門市政府下發文件規定天仙公路沿線徵地補償標準為每畝5000元。這份2002年9月28日下發的名為《天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天仙一級公路建設工程徵地及動遷補償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天仙一級公路建設徵用的永久性用地,按每畝5000元包乾支付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

然而,同一條公路徵地補償標準,在天門市政府提交給湖北省政府的文件《天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天門至仙桃一級公路建設項目用地補償安置情況的報告》中卻變成了“14.85萬元/公頃”,即每畝9900元。文件落款日期為2003年8月25日。

一塊土地上為什麼會存在多個補償標準?

2010年9月28日,在答覆張姓村民申請政府公開天仙一級公路徵地補償標準時,天門市國土資源局稱,當時天仙一級公路建設指揮部將徵地補償等費用“按每畝5000元撥付到了被徵地鄉鎮”。

然而,2010年11月17日,在答覆投訴人時,湖北省國土資源廳仍然稱,包括橫林鎮在內的天仙公路的徵地補償標準為每公頃14.85萬元,即每畝9900元。

2011年1月24日,天門市審計局回覆投訴人稱,2007年該局就曾對天仙一級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按照2005年湖北省政府的相關規定,天仙公路的徵地補償標準提高到每畝10050元;按此規定計算,目前天仙公路尚需支付8004395元徵地補償款。

針對天仙公路土地補償費用不到位的情況,天門市國土資源局於2010年12月16日專門向天門市交通局下發撥付通知稱,天仙一級公路實際對被徵地村每畝只支付了5000元,尚欠徵地土地補償費9931966.8元。

那麼,這近千萬元的徵地補償款差額到底在哪裏?

2011年2月26日,天門市交通局在答覆投訴人稱,“我局非項目業主單位,且對於這筆鉅額資金的籌措事宜非我局權限內能解決的,故無法明確告知”。

按照天門市交通局的説法,徵地補償款總額為3393.79萬元;按照天仙一級公路建設指揮部2003年的統計,總額為2345.0446萬元;按照天門市國土局公佈徵地方案計算得出的總額為2197.36萬元;按照湖北省國土資源廳的數據統計,總額為2006.6627萬元;按照天門市政府公佈的標準計算,總額為1013.466萬元。

不難發現,國家在徵地補償方面並沒有出台具體的標準,在沒有具體政策之下,天門市一級公路徵地補償標準出現多個版本,並在各村之間出現鉅額差,這明顯是不解釋不通的。儘管各縣各村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致,但市政府應綜合各村情況制定出一平衡的補償標準,妥善維護保障當地羣眾的利益,減少矛盾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