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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呂梁市嵐縣徵地補償標準

根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實施全省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通知》(晉政發[2013]22號)文件規定,愛土徵地拆遷律師團將山西省呂梁市嵐縣的徵地補償標準分享給各位網友:

2021年山西省呂梁市嵐縣徵地補償標準

山西省呂梁市嵐縣的土地共分為四類:

一類區片範圍:北部土石山地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45584元/畝;旱地/園地:22792元/畝;林地:11396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5698元/畝

二類區片範圍:中部河川丘陵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64500元/畝;旱地/園地:32250元/畝;林地:16125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8062.5元/畝

三類區片範圍:縣城規劃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83440元/畝;旱地/園地:41720元/畝;林地:20860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10430元/畝

四類區片範圍:南部黃土丘陵工礦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57700元/畝;旱地/園地:28850元/畝;林地:14425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7212.5元/畝

愛土徵地拆遷律師團(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徵收人: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