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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土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什麼

一、徵收土地補償標準2是什麼

徵收土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什麼

土地徵收的補償費用分為三個部分,分別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一般是該土地被徵收前3年的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2、安置補助費:按照安置農業人口數計算,按照被徵收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的耕地數量計算。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青苗補償標準不同的農作物不一樣,剛播種的農作物按照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成長期的農作物按照最高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能得到收穫的,如糧食、油料、蔬菜青苗不予補償。對於可移植的多年生經濟林木給予移植費補償,如必須砍伐的,對於成材的不予補償,其它的按實際價值補償。

二、土地徵收程序

1、土地現狀調查

土地現狀調查的對象是擬徵收的土地的地類、權屬、地上房屋、地上青苗以及附着物的情況。

2、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是指與人民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與社會公共秩序相關的重大活動等重大事項在制定出台、組織實施或審批審核前,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開展系統的調查,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

3、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發佈擬徵地的公告,將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相關聯的人的意見。

4、徵地聽證、修改方案

在擬徵地公告發布後,如果存在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然後做補償安置登記、測算落實有關費用,足額到位。再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

5、徵地報批

前面所述程序走完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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