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和次債務人的區別
區別如下:債務人是債權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次債務人是指債務人的債務人,即民法理論上通常所稱的“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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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債務轉移引發糾紛,債權人怎樣主張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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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債務多久超過訴訟時效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債務一般三年超過訴訟時效,因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某種程度上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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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是不是法人代表簽字並蓋章就一定有效
律師解析:公司欠款是不是法人代表簽字並蓋章並非一定有效,只有符合下列條件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欠款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欠款合同的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欠款合同的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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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拘留欠債人一年是兩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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