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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生前借條兒子還錢嗎?

一、父親生前借條兒子還錢嗎?

父親生前借條兒子還錢嗎?

父親生前借條兒子是需要還錢的,這是屬於真實的民間借貸關係。,借款糾紛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經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進行起訴。建議先和對方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成或者沒有協商的必要可以直接到法院進行訴訟,也可以直接!委託律師處理債務糾紛的相關事宜。

民間借貸利息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約定利息不得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沒有約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對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對方不同意,那麼實踐中法院通常不會支持. 對於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協商是做好的辦法.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等,比起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歸還,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公告送達缺席判決,取得勝訴判決後可以向法院提供對方財產線索,如對方名下的車輛、房屋或存款等,申請強制執行,凍結拍賣上述財產,用來償還債務。 有欠條的可以使用欠條作為證據,沒有欠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借款協議、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

借條有時效性的問題,建議在訴訟時效內到法院提起訴訟。我國的現行法律規定的時效是:借條約定的還款日期到期後的第二天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時效為3年。過期後,再起訴,法院一般會受理,查明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情形,法院一般駁回訴訟請求。此時的權利還是存在的,還可以要求對方歸還,但法律不提供強制保護了。

二、借條怎麼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個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可能更多的人對於債權債務關係並不是特別的清楚,如果存在債權債務關係,而且是真實的借貸關係,此時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款的,接受對方已經去世,那麼也可以以其遺產來償還相關的債務,或者由其繼承人在繼承的範圍內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