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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貸多久可以判刑,相關罪名規定是什麼?

我國經濟在近年來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一些人為了獲得資金週轉,便向民間一些放款機構進行借款,這些放款機構往往就是利用借款人的資金週轉危機,以超出銀行同期利率借給當事人,來獲取高額的利息作為回報。那麼放高利貸多久可以判刑?高利貸有關的罪名是如何規定的?本站對此進行了相關分析。

放高利貸多久可以判刑,相關罪名規定是什麼?

一、放高利貸的含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該條規定是對合法借款利率的保護,也是對過高利率的限制;適當保護複利是處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一項重要原則。我國民法是禁止高利貸的。儘管在東部沿海一些地區,民間借貸年化利率高達50%,但是一旦出現糾紛,法院是不會支持出借人主張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二、放高利貸多久可以判刑

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般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是兩年。所以,放高利貸這種行為與時間是沒有多大的聯繫,僅僅是在訴訟時效上有關聯。

三、與高利貸有關的罪名

(一)高利轉貸罪

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户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

(二)高利轉貸罪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高利貸多久可以判刑?這種問題是不明確的,放高利貸是一種行為,在時間的長短上與定罪量刑沒有關係,僅僅是在訴訟時效的規定上是有規定的,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借款人要在法律規定的兩年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以防止高利貸帶給自己的危害。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