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欠條的格式是怎樣的

欠條是我們在生活中常常會用到的一種文書,它主要起到證明債權債務發生的事實,並以此保障債權人的利益。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欠條的格式是怎樣的

(一)標題一般是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體寫上“欠條”兩字。


(二)正文。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註明,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並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 欠條寫作要注意以下事項:


1、債權債務雙方主體的全名、身份證號碼及住址要寫全,並要求欠款人提供其身份證複印件,核對身份證原件。


2、欠條是債權債務的憑據,所以在寫欠條時不可潦草從事。同時欠條要好好保存,以防丟失。


3、欠條務必要字跡清晰,不可塗改。若不得不改動的,則需由改動方在改動處加蓋公章或個人簽名。

4、錢款數字要大寫。

5、欠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標籤:欠條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