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民間借貸

借款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長

借款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長

一、借款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長?

借款合同沒有有效期限制,在債務人未履行還款義務之間,借款合同是長期有效的,但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3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借款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出借人履行了借款義務。

三、借款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借款方、出借方、保證人的名稱、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證人是否需要要據借款方的情況或者借貸雙方協商,由借款方提出)。

2、借款種類。

3、借款的用途。

4、借款幣種。借款的幣種是指人民幣還是其他外幣。

5、借款的數額。是指經批准的數額,超規定借款要經上級人民銀行批准。

6、借款的期限。借款的期限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它是指借款人還款的時間,借款人應當按照規定按期履行,超過期限要承擔民事責任。

7、借款利率。利率是國家嚴格規定的,雙方應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間確定借款利率。

8、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還款結算方式歸還借款,如不能按期還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可以延期歸還,逾期不還,應承擔民事責任。

9、保證條款。是指借款人對所借款項的使用方向、還款期限所作的承諾。

10、違約責任。是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借款用途以外的項目或者逾期還款應承擔的責任。

11、其他條款。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不是借款合同的有效期,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沒有還債的,借款合同也不會失效,但債務人可以不履行還債的義務。時效屆滿後債務人主動履行了還債義務的,不能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要求債權人退款。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