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民間借貸

公安經偵介入民間借貸

公安經偵介入民間借貸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間借貸多少公安才會立案偵察

民間借貸糾紛屬於普通的民事經濟糾紛,根據法律規定,公安不能介入;法律依據:《公安部關於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對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債務等經濟糾紛案件有詳細規定,建議查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