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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合同範本怎麼書寫的

借貸合同範本怎麼書寫的

一、借貸合同範本怎麼書寫的

借貸合同需要寫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 具體包括:

1、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

4、寫清楚借款的利息;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名。

在借貸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祕密泄露於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貸款人的權利主要有: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監督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在合同中,主要條款就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的信息,借款的數額、利息的計算、借款日期、違約責任。有的還有關於擔保的內容。

二、借貸合同糾紛怎麼解決的

1、和解。

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

2、調解。

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説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

3、仲裁。

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

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

在借貸合同中要有借款人和貸款人的個人信息,借貸合同出現糾紛,可以採用協商和解的方式解決問題,遇到協商不成的情況,也可以請司法機構介入調解,有兩種調解方式,一種是人民委員會調解,另一種是行政調解,若是調解也無法解決爭議,還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