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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款起訴會調解嗎?

一、民間借款起訴會調解嗎

民間借款起訴會調解嗎?

一般來説法院調解,指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對雙方當事人就爭議的實體權利,義務自願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通常發生在訴訟中,即判決前。

調解是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就爭議的實體權利、義務,在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有關組織主持下,自願進行協商,通過教育疏導,促成各方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辦法。

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説,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願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我國調解方式主要是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以及專業機構調解。

二、民間借貸在法律上會面臨哪些風險

民間借貸是合法行為,併為我國法律所保護。但是一説起民間借貸,總是容易讓人聯想到“高利貸”、“財產詐騙”等行為,究其原因,是因為民間借貸中存在諸多風險。借貸雙方當事人若不注意就有可能走入其中陷阱。

(一)借款人身份風險

借款人的風險在於借款人身份是否真實,是否有假借他人身份的事實。在生活中這種行為主要表現為如借款人假造身份證進行借貸,之後再攜款潛逃,屆時債權人要債不能,找人不得,白白損失大量財產。

(二)借款用途風險

《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由此可知,法律所保護的必須是合法的借款關係,如高利貸、賭博貸款等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從事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情節嚴重的還將構成犯罪。如發現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販毒,賭博,等非法活動的,應當予以拒絕。

(三)借款利息風險

借款利息的風險包括沒有約定利息、約定利息不合法律規定、約定利息超過相關規定等。借貸關係的成立,除了應親友財務之急,出借人的初衷是為了賺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約定也是受到國家相關法律的調整。

這裏需要注意的是複利行為,民間借貸利率在一定範圍內高於銀行同期利率是允許的,但是如複利一般將利息計入本金再計算利息的方式大大損害對方利益,並且訴諸法庭時不受保護,對此要多加註意。

(四)借款履行風險

借款履行風險在於借款人是否會履行、是否無瑕疵履行以及是否故意逃避義務的履行。借款是否履行,不僅要看借據,更要看付款憑證,因此,在發生借貸關係的過程中,最好通過銀行交付,不要用現金進行交付。

(五)訴訟時效風險

凡需要經過法院訴訟的債務關係都涉及到訴訟時效的問題,所謂一般訴訟時效,指法律規定的公民向人民法院請求司法保護的期限,自公民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內。

訴訟時效的風險在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審查之後,認為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情形的,就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這樣,債權人就喪失了實體勝訴的權利。

離婚案件中,調解就是法律中規定的必經程序。但對於民間借貸起訴,這個時候就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了,所以我們看到有一些案件中法官會先進行調解,但有些案件中卻不會調解。當然除了法院調解之外,我國的調解方式還有很多,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