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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債務如何變為共同債務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結婚後,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就會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清償責任。那麼具體而言,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如何變為夫妻共同債務呢?其實這句話的意思也就是説,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怎麼變為共同債務的呢?對此,下文將作一個詳細的介紹。

個人債務如何變為共同債務

一、個人債務如何變為共同債務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單方債務轉化成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有:

1、婚前單方的轉化。婚前男、女單方債務,如果因婚姻關係的建立使之同時獲得對方認可並接受,婚後雙方又積極共同償還,且雙方結婚時間較長,雙方未有任何異議,在這種情況下婚前單方債務可以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2、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財產,因為結婚多年(審判實踐中對一般物品掌握在4年以上,貴重物品及房屋掌握在8年以上),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財產中已經滲入了夫妻雙方付出的勞動代價,在這種情況下單方財產可轉為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如果婚前個人的債務是因為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所借,為購置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消費的,而且婚後的用品和房屋也為夫妻共同享有,因而所負的單方債務,也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3、夫妻兩地分居或一方長期在外工作,另一方為家庭生活而單獨所負債務。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歸,女方在家為子女交納學費而單獨所借的債務,這種單方債務不管對方是否明知,都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4、男、女雙方一方出國在外時,單方接受外人對家庭贈與物品而產生的債務。例如被贈送的汽車發生肇事時,因而產生的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個人債務怎麼變為共同債務

對於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婚姻法》沒有規定,但最高法院的《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有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的有以下幾種類型:

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後共同債務;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

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時,該房屋供夫妻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個人債務如何變為共同債務”以及“個人債務怎麼變為共同債務”的問題有了更具體的認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生活中,在面對離婚財產糾紛時,弄清債務到底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一方的個人債務就變得十分重要。若是您遇到了上述困擾,不妨向專業的債權債務律師諮詢有關情況;必要的時候,也可以讓律師幫助您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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