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夫妻債務

夫妻之間不成立債務

夫妻之間不成立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夫妻之間不成立債務嗎

我國法律並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為借款合同的主體,而且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六條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也就是説夫妻之間可能會存在借貸關係,形成債權債務關係。不過要注意的一點是,夫妻一方是將夫妻共同財產用於從事一方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在這種情況下才會形成夫妻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