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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一、私人貸款法律保護嗎?

私人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A.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B.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C.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按照前述方法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逾期利息的規定

1.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A.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B.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可要求返還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4.利息的預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5.提前償還借款的利息計算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貸款本身的行為是不存在違法的情況的,但如果涉及到投機的行為那麼就需要追究相關責任,另外有關私人貸款的認定上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不瞭解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即可。

標籤:私人 貸款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