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司法解釋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中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一般以二萬元為起點;重大損失,一般以十萬元為起點;特別重大損失,一般以五十萬元為起點。
第十一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查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第十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二十三條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使生產遭受損失二萬元以上的;
(二) 其他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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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別依本條之規定,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只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才構成本罪。如果沒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就不構成本罪。另外,行為人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雖沒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但銷售數額在五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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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藥罪量刑標準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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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概念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是指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管理法規,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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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概念
生產、銷售假藥,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提供假藥,是指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