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瀆職罪量刑標準
瀆職罪3.09W
1、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瞞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藥品安全事件的;
(2)對發現的嚴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未按規定查處的;
(3)在藥品和特殊食品審批審評過程中,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准予許可的;
(4)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不移交的;
(5)有其他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行為的。
2、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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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概念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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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司法解釋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二十九)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案(第416條第1款)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是指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公安、司法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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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量刑標準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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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管失職罪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2、導致3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