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按季度申報還是按年?
我國的土地是國家擁有土地的所有權,因此任何單位企業或者個人來使用土地的時候需要向國家進行繳納一定的稅務,具體的稅務標準是按照相關法規來定的,不同的地區有著不同的標準,同時繳納稅務也有一定的期限,通常有按季度也有按年繳納,那土地使用稅按季度申報還是按年?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土地使用稅如何繳納季報還是年報
1、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按年徵收按季申報;
2、具體申報時間和繳納時間:每季的徵期內,即每年的1.1-1.15、4.1-4.15、7.1-7.15、10.1-10.15申報和繳納上一季度的房產和土地使用稅。
二、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
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都市計畫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三、土地使用稅的減免規定
按照稅法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優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88)國稅地字第015號等檔案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稅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檔案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稅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此外,現行稅法還規定:
(1)企業關閉、撤銷、搬遷後,其原有場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批准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2)企業範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尚未使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審批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稅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稅務局稽核,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稽核,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因此每個企業單位需要在每個季度向相關部門進行稽核,在一年到期之後就需要繳納稅務,不能出現拖延繳納或者出現漏稅的情況。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一般土地使用稅忘繳了咋辦
一、一般土地使用稅忘繳了咋辦土地使用稅忘記繳納了的話,當事人補繳即可。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滯納天數的起止時間的計算,由...
-
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例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但是轉讓的話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以及辦理相關的手續,很多人對此想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例的規定是怎麼樣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例當中明確規定了轉讓的權利和義務,必須要有相應的出讓合同。一、土地...
-
土地使用稅交不上可以申請減免嗎
一、土地使用稅交不上可以申請減免嗎?可以申請減免,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因難,需要定期減免稅的,由省級財政稅務機關審批,或稽核後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規定:(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
-
交了耕地稅土地使用稅還要交嗎
一、交了耕地稅土地使用稅還要交嗎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是國家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實際佔用耕地面積、按照規定稅額一次性徵收的一種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