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履行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判決執行律師解答3.1W
必須有違約行為的存在。繼續履行責任是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後果,只有在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情況下,另一方才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由於遲延履行中違約當事人已經作出了履行(只是履行不符合期限的規定),因而不適用於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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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執行機關是什麼
拘役的執行機關是指判決後要執行拘役的機關,在我國是指公安機關。拘役的執行機關與適用機關不同,其適用機關是指能夠適用拘役判決的機關,即人民法院。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職權原則嚴格遵守法定程式原則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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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止執行的期限是多久
沒有中止執行期限,中止事由消失後即可恢復。如果已經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而被執行人沒有財物可執行,法院可以中止執行,等有了執行條件再恢復執行。對於中止執行的期限沒有限制,一般來講,只要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都可以恢復執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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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的程式
1、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2、法院受理後,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要求被執行人限期自覺履行,也可以直接採取執行措施。3、被執行人未履行的,由法院依法採取執行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凍結、劃撥、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等措施,並可由法院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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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生效後怎樣執行
權力人,法院判決勝訴的,待判決生效後向法院取得生效證明後,向法院申請執行。義務履行人,如接受判決的,可以主動向權利人履行義務,不服判決,是一審的,在收到判決的十五天內可以提起上訴。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