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最新手段
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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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執行機關是什麼
拘役的執行機關是指判決後要執行拘役的機關,在我國是指公安機關。拘役的執行機關與適用機關不同,其適用機關是指能夠適用拘役判決的機關,即人民法院。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職權原則嚴格遵守法定程式原則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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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止執行的期限是多久
沒有中止執行期限,中止事由消失後即可恢復。如果已經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而被執行人沒有財物可執行,法院可以中止執行,等有了執行條件再恢復執行。對於中止執行的期限沒有限制,一般來講,只要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都可以恢復執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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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的程式
1、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2、法院受理後,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要求被執行人限期自覺履行,也可以直接採取執行措施。3、被執行人未履行的,由法院依法採取執行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凍結、劃撥、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等措施,並可由法院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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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生效後怎樣執行
權力人,法院判決勝訴的,待判決生效後向法院取得生效證明後,向法院申請執行。義務履行人,如接受判決的,可以主動向權利人履行義務,不服判決,是一審的,在收到判決的十五天內可以提起上訴。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