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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職務作品的歸屬者是誰?

著作權1.55W

一、離職後職務作品的歸屬者是誰?

離職後職務作品的歸屬者是誰?

離職後職務作品的歸屬者依舊是職員所在的單位,對於職務作品很多情形下都是職員由於工作的原因才創作出來的,並且創作者通常是一個團隊,故此種情形,即使因為個人原因該職員離職,也是公司等單位依舊擁有該作品的所有權。

二、怎麼確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職務作品分為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

(一)一般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一般職務作品,是單位職工完成單位工作任務創作的文學、藝術類作品。“工作任務”,是指單位職工在單位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這類作品,著作權由作者(單位職工)享有。但單位在其業務範圍內有權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二)特殊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特殊職務作品,是職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科學技術類作品。科學技術類作品,包括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也可歸入特殊職務作品。

對特殊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單位享有,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三)委託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第17條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條文所說的合同,應當是書面合同。這裡存在的問題是受託人可能再委託。

由於我國目前很多的公司對於職員的要求都是比較高的,很多職員都力求能在工作過程中,能完成一件屬於自己的獨有作品,此類作品由於之前在社會上是不存在的,故此可以申請專利,其著作權的歸屬是單位,並不會因為職員離職與否而發生改變。

標籤:離職 職務 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