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房屋被強拆如何維權?
一、居民的房屋被強拆如何維權?
居民的房屋被強拆的維權,可以通過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起訴到法院處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依照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確需徵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
二、強制拆遷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法定條件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後果一是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式,進行強制拆遷。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
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採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訴訟。
3、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
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儲存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麵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
4、徵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
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5)、嚴重違反法定程式或者正當程式;
6)、超越職權;
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居民的房屋被強拆的情況下,應當向拆遷部門諮詢有關原因以及政府的政策規定,如果該強拆的決定,不是經過法院的裁定的,而擅自拆遷他人房屋的話,屬於違法的行為,因為沒有按照規定來操作,應當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利用法律途徑來維權處理。
-
拆農村房子沒有補償怎麼辦
拆農村房子沒有補償,被拆遷人可以拒絕拆遷,直到補償後再簽訂拆遷協議;還可以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後被拆遷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
-
如果發生拆違遭遇強拆怎麼辦
一、如果發生拆違遭遇強拆怎麼辦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5、...
-
違法強拆追究主要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可以嗎?
一、違法強拆追究主要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可以嗎?在房屋徵收與補償過程中,如果發生了違法強拆的行為,是可以對相關人員追究刑事責任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
-
違法建築強拆主體是哪個部門
一、違法建築強拆主體是哪個部門?違法建築的強拆主體是城鄉規劃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