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徵收的一般程式是怎樣的?
一、釋出徵地通告。
由市、縣級國土部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範圍內釋出徵地通告,告知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徵地範圍、面積、補償方式、安置途徑及徵地用途。
二、徵詢村民意見。
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會同所在地鄉鎮政府,就徵地內容徵詢村集體和村民意見國土局應當將村民對徵地的意見和聽證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上報。對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意見的應當告知被徵地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並依法組織聽證。
三、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
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會同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徵收土地的四周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數量等並由國土部門現場填制調查表由相關上述人員簽字確認。將簽字確認後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四、擬定一書四方案,組捲上報審批。
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根據徵詢、聽證、調查、登記情況,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定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償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並組卷向有批准權的機關申請報批。
五、徵收土地公告。
徵收土地依法定程式批准後在收到省或國務院批文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在當地予以公告。徵收土地公告的內容包括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批准用途、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麵積、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辦理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六、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縣、市人民政府國土部門根據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對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上附著物等進行進一步核實,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製定徵地補償、安置及地上附著物拆遷等具體的方案並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包括: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土地補償費的標準和數額、支付物件和方式、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其他有關具體措施。方案公告後,應當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意見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國土部門提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對徵地補償和安置方案確需修改和補充的,依法進行修改。
七、報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市縣級人民政府的國土資源部門將公告後的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連同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意見及採納情況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八、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市縣級人民政府將徵求意見後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後,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並交由市縣級國土部門組織實施。
九、土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村集體、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徵用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十、補償安置方案的實施。
清理土地和實施徵收土地。按規定支付各項費用後,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按期交付土地,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徵收的土地進行清理。
-
房屋拆遷補償辦法
現如今,我國很多地區都在進行房屋拆遷專案,而對於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來講,這能夠獲得對應的拆遷補償。針對此,我國也有專門的房拆遷補償辦法。接下來,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知識吧。拆遷補償辦法——補償計算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
-
對徵收土地款分配不服怎麼辦?
一、對徵收土地款分配不服怎麼辦?1、可以申請協調、裁決在公告(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公告)期間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在當時提出,以便及時調整。《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地的人民政...
-
徵地招工是什麼意思
徵地招工是土地被徵收徵用後招募勞動人員的行為。在被徵地單位參加勞動的男勞動人員應當16至65週歲、女勞動人員應當16至60週歲,聘請的技術人員、臨時工以及徵地凍結戶口後或簽訂徵地協議後自行遷入的人員不屬於招工安置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
-
商丘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徵地補償標準以及拆遷補償標準定義徵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型別、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