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房產證有什麼用?
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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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款子女分配糾紛最後能怎麼樣辦
律師解答:協商分割,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律師解析:1、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拆遷協議中的約定或其他書面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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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遷糾紛可不可以起訴
律師解答:可以起訴。律師解析: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被徵收人對市、縣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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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怎麼辦
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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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算民事糾紛嗎
律師解答:算。律師解析:拆遷協議算民事糾紛。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是徵收人與拆遷人協商達成的協議,不是有關部門作出的行政決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只能採取一種行動予以執行。決定協議合法性或取消協議的不是行政程式。當事人一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不履行本協議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