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種樹能一次性補償嗎?
一、徵地種樹能一次性補償嗎?
1、徵地種樹能一次性補償。
我國徵地補償是否一次付清要根據雙方的協議約定進行,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期給付。
2、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3、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二、徵地流程是怎樣的?
徵地的程式分前後銜接的兩大塊,即徵地的批准程式和徵地的實施程式。
(一)徵地的批准程式(以大型建設專案為例)
1、建設專案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5、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徵地的實施程式
1、釋出徵地公告
(1)釋出機關:市縣政府。
(2)釋出範圍: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4)釋出後果: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徵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徵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檔案。
(5)不辦理登記的後果:列入補償範圍。
3、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徵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准。
4、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准機關:市、縣政府(並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支付給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政府等徵地的行為,損害了土地使用者的相關權益,故此徵地行為人,需要按照規定,向被徵地者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補償的數額一般在雙方簽署的協議之中有明確的約定,在協商徵地補償協議的時候,雙方也可以就補償款是否一次性發放進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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