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出借人舉證責任
1、對債權人能提供借款協議但無法證明給付事實的,債權人應當繼續證明其已經將款項實際交付給債務人。
2、對債權人能證明給付事實但不能提供借款協議,雙方對是否存在借貸關係存在爭議的,債權人應當就雙方存在借貸關係進一步提供證據。
3、債權人與債務人存在多筆借款,借款人主張已經歸還借款並提供付款憑證,而債權人主張借款人償還的是另外的借款,債權人應當對此負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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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代位權的特點有什麼
律師解析:債權人代位權的特點有:1、其目的是保全債權,針對的是債務人的消極行為等。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導致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3、因行使代位權產生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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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資合同終止的條件包括哪些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規定,物資合同終止的條件主要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已經履行完物資合同規定的內容,或者說在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完合同義務後,因對方當事人無法履行而提存的,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時,就符合了物資合同終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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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權怎樣行使及相關事項
律師解析:1、債權人行使留置權後,債務人應當在不少於2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但不得少於2個月。2、寬限期屆滿後,債務人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或變賣留置物,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留置財產折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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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過期了有法定效力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有效的.借條本身是不會過期的,但是借貸有訴訟時效的限制,訴訟時效為三年,在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權利損害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護,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