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怎麼認定
離婚期間,即還沒有解除婚姻關係,需要分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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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夫妻共同債務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離婚後的共同債務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後產生的因原財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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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夫妻債務時是否應考慮日常家事代理權
在我國法律上並沒有日常家事代理權這個權利,因為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時無需考慮該權利的存在。在日常家事代理權之外所負之債均應經過雙方同意,這是由我國法定的夫妻婚後所得共同制的性質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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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訂立的借款協議有效嗎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是有效的。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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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一方無能力償還怎麼辦
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一方無力償還的情況,債權人有權要求另外一方進行債務的全部連帶責任。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