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條件是什麼?
一、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條件是什麼?
1、債權人行使撤銷權需以債權為限;
2、債權人需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
3、撤銷權的行使,以債權人自己的名義為之,而不是以債務人的名義進行;
4、撤銷權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訴訟解決,仲裁機關及各級調解組織不得受理撤銷權糾紛的案件;
5、撤銷權行使的效力直接及於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
撤銷權的行使應由債權人對債務人不當處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張,經訴訟人民法院確定其撤銷權成立後,債務人的處分財產行為對債務人及受讓人自始無效。
二、法律依據
所謂撤銷權,是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所為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可請求因債務人的行為而獲得利益的第三人返還財產,恢復債務人財產的原狀。撤銷權作為債的保全制度,其功能在於保全或恢復債務人的財產,從而保障實現自身的債權。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合同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了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法定期限。由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我國規定了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必須符合以下法定條件: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有合法有效的債權債務關係;2.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處分財產的行為,包括實施了處分財產的積極行為(無償轉讓或明顯低價)或者實施了放棄債權的消極行為;3.債務人的行為必須有害於債權;4.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5.撤銷權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行使。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是其權利之一,但在行使相關權利時,必須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的相關條款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如果違反了相關合同的內容,則也構成了違約情況,具體情況應當由雙方在行使撤銷權之前達成一致意見來認定。
-
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有效嗎?
一、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有效嗎?1、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不一定有效,事後補寫的借條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寫。借條有兩種,一種是交付憑證,一種是結算憑證。那麼事後補寫的借條,則是結算憑證。此類借條應當寫清何人何時借款多少數額等內容,這樣的借條則為有...
-
繼承財產的時候是否同時要繼承債務?
很多人認為只要人死了,他所承擔的債務也就隨之消失了,不需要進行償還。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想法。如果債務人去世了,債主可以要求從死者的遺產中清償債務,而作為遺產的繼承人來說是不能拒絕履行這個義務的。但是要知道的是,這並不是說繼承人要一併繼承債務,只是用死者...
-
民間借貸的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民間借貸的擔保人要承擔以下:1、一般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判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並經依法強制執行,借款人仍不能返還借款時,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2、連帶保證責任,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無論借款人有無能力歸還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
-
總懷疑簽到借條是無效借條怎麼辦?
一、總懷疑簽到借條是無效借條怎麼辦?那就拿出自己的借條檢查一下借條是否具備以下幾個條件,有這些條件通常都是屬於有效的借條,不用擔心:1、應寫“借條”不宜寫“欠條”。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