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轉移財產來規避債務?
在現實生活中,債務人為了不履行償債義務,可能會產生一些債務規避行為,這種行為直接給債權人造成損失,因此,《民法典》明令禁止,那麼,如何認定轉讓財產規避債務?律師師整理如下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如何認定債務轉讓規避債務
認定通過債務轉讓規避債務的情形:
1、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
2、無償轉讓財產
3、以不合理價格轉讓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放棄債權擔保,對財產權益進行無償轉讓、或惡意延長到期債權。以此來規避債務的履行,債務人規避債務影響到債權人實現到期債權。債權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規避債務的行為。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屬於《民法典》中用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為他人的債務作擔保,影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債務人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這種情況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我國《民法典》規定,撤銷權的範圍限於債權人的債權。債權國行使撤銷權所產生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二、轉讓財產規避債務能否行使撤銷權
《民法典》規定,規避債務的轉移是可以行使撤銷權的,但必須在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後一年內行使。
在債權人知悉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撤銷權,在債務人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未行使的,撤銷權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債務人影響債權人債權實現的行為,經撤銷後無法律約束力。
在民法中,如果債務人放棄其到期的債權或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轉讓到期的債權,可以認定規避債務的行為,債權人可以在知悉之日起1年內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上述規避債務的行為。
-
借款沒有借條法院如何認定
一、借款沒有借條法院如何認定?借款沒有借條的,法院會根據原被告提供的證據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係,能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不是隻有借條。《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
-
故意殺人罪債務糾紛辯護詞如何書寫?
一、故意殺人罪債務糾紛辯護詞如何書寫?辯護詞審判長、陪審員:律師事務所接人民法院指定,指派我擔任故意殺人一案的辯護人,本人通過查閱案卷、會見被告人以及參加剛才的法庭調查、質證,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不持有異議,現僅就本案被告人犯罪的成因與動機...
-
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
一、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擔保人要不要替債務人清償債務,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是正常債務的,債務人不還款的,擔保人需要清償債務。《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
債權轉讓未通知駁回起訴可以嗎?
一、債權轉讓未通知駁回起訴可以嗎?可以,如果沒有通知的,則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仍可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未通知債務人並不影響該轉讓在債權人(讓與人)和受讓人之間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