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能不能轉讓?
公司債務是債權債務內容的一大難點,不僅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特殊,對公司債務的處理更是一個重點內容。那麼現實中,公司的債務是否可以轉讓?而又該對公司債務怎麼進行處理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
一、公司債務能不能轉讓
公司債務是民法上債權債務與公司的簡單組合,公司債務受到《民法典》的調整。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由此可知,在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公司債務可以轉讓給第三人。轉讓效果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確定。
二、公司對債務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公司在舉債階段,要稽核債務產生的合法性、合理性、必然性,對公司發展有積極影響的債務資金,公司又能夠消化並按期償付的債務資金,方可接納。債務資金進入公司後,要規範核算,加強監督,嚴格考核,科學安排“債務”的前途:
(一)積極清償債務。債務的清償嚴格按照借貸合同的約定進行償還,不論是債務種類、金額還是約定的結算期限,公司主動安排資金,及時還債,儘可能的節省債務資金流通產生的成本與費用。
(二)對債務進行重組利用。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具體說來,有以下方式:
1、以資產抵消債務。這是典型的還債方式,通過以資產抵消債務的方式清償債務,對公司來說,不失為一個好的還債方法。
2、以應收賬款抵消債務。應收賬款指該賬戶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款項,以及代墊運雜費和承兌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業承兌匯票。
應收賬款是伴隨企業的銷售行為發生而形成的一項債權,以債權抵消債務,可以理解為債權轉讓。以轉讓的債權抵消應清償的債務。
3、以相應的股權或債權償還債務。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債權可以轉讓。債權是公司的一種財產,可以作為財產對債務進行清償。但是由於股權價值易變動,債權不一定能實現,因此,用股權或債權清償債務要得到債權人的許可。
4、以勞務抵償債務。勞務也是一種財富,經債權人許可,公司可以派遣勞務或者其他形式的勞務償還債務。但是對勞務的價值確定和償還最好以書面方式約定。
5、以固定資產償還債務。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因此雖然固定資產可以作為財務清償債務,但是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最好用其他方式,以保障公司的正常運轉。
(三)將債務化為資本
在無資金還債時,公司要積極與債權人溝通,及時將債務轉化為資本(股本)。這樣,既可以吸收債權人蔘與公司管理,引進先進的管理模式與成功的管理經驗,又可以調整資產負債結構,降低資產負債率,節省債務資金應該承擔的利息支出。同時,還可以克服債務的消極影響,轉變資金供應的渠道。
根據上文的講解,我們清楚的知道,對於公司債務一般是可以轉讓給第三人的,當然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全部轉讓或部分轉讓,不過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範圍內才能進行轉讓。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如果你還有任何疑問,都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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