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優於質權受償嗎?
一、抵押權優於質權受償嗎
關於質權與抵押權競存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該條款關於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的受償順序的規定不盡合理,因為沒有考慮到兩者設立的先後順序,從而違反了物權法的公示平等原則。
在物權法中,交付和登記是兩種不同的公示方式,兩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沒有優劣之分,不能認定登記優先於交付佔有。在先質後押的情況下,即使抵押權已登記,也不能對抗設立在先的質權。
司法解釋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出質人和質權人串通改變設質時間而損害抵押權人的利益,這種考慮有一定道理,但不能以犧牲物權法的基本原理為代價,對此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救濟,如以惡意串通為由宣告雙方的行為無效,或撤銷雙方的變更行為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九條
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同一財產抵押權與留置權並存時,留置權人優先於抵押權人受償。
二、抵押權和質押權的區別
1、權利性質上的不同
抵押包括動產抵押、不動產抵押和權利抵押,受權利抵押標的之限制,該權利的性質為依附於土地所有權上的使用權,是一種不動產上的權利。而質權是將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並以佔有的維持作為優先受償權的擔保方式,設定質權的權利,不能與質權的性質相沖突。質權為設定於動產上的擔保物權,而不能在不動產上設定質權,故設定質權的權利往往限於動產上的權利。
2、抵押與質押的標的物不同
抵押權的標的物為不動產、不動產用益物權和動產。質權的標的物為動產和除不動產用益物權外的其他財產權利,包括債權、股權、智慧財產權等財產權利。抵押權、質權兩種擔保物權的標的物在動產上有交叉,於動產上成立的擔保物權究竟為抵押權或質權,以債權人是否佔有標的物為區別。
3、抵押權和質押權優先受償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然而按照物權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財產上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由於抵押權和質權均為擔保物權,抵押權和質權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則上應以抵押權和質權設定的先後順序受償,抵押權和質權順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權和質權各自擔保的債權比例清償。
質權和抵押權均以擔保債權的實現為目的,也都是擔保物權的一種,與所擔保的債權形成主權利與從權利的關係。而與與普通債權相比,質權和抵押權也均具有優先受償性。二者提供擔保標的及所擔保的債權均具有特定性。
-
反擔保抵押認定為質押嗎
一、能否將反擔保抵押認定為質押反擔保抵押,是指債務人或其他人不移轉對其特定財產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本擔保人追償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被追償的債務時,本擔保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比如甲要向銀行貸款,找到乙為其作...
-
同一房屋被抵押並被他人保全該怎麼辦?
有些房屋出售人在出售房屋的時候並不會將房子已經抵押出去的事實,告訴購房者,等到簽訂購房合同以後,或者是更晚的時候購房者猛然發現自己買的房子是抵押房,更有甚者房子是被別人保全的。那麼這時我們該如何處理呢?1.在買房的時候購房者應該要求出售者出示房產證,如果...
-
不真正連帶責任和真正連帶責任區別有什麼?
一、不真正連帶責任和真正連帶責任區別有什麼?(1)產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連帶債務基於不同的原因產生,是各個獨立的債務,基於不同的發生原因而獨立存在;而連帶債務通常基於共同的原因而產生,如基於共同侵權行為而產生。(由於不真正連帶責任的訴由不同,因此只能選擇...
-
無抵押貸款還不出後果
隨著網路購物平臺的興起,很多人為了購物方便開通了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這兩者是給人們帶來不少便利,但同時帶來的麻煩也不少,網路上黑客手段技術高明,一不小心當事人就洩露了自己的銀行密碼,導致存款被盜刷。所以消費者一定要確認支付是否安全,不要隨意點選外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