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差錯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怎麼辦?
一、醫療差錯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怎麼辦?
醫療差錯、醫療事故導致的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三種:雙方協商解決,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訴訟調解解決,在雙方無法達到共識、無法協商解決的話,是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或者是到衛生部門那裡去申請調解的。
①、患者與醫院協商解決發生醫療糾紛後,醫患雙方進行溝通,雙方達成共識後,簽訂調解協議書,以此種方式解決醫療糾紛,通常稱之為“私了”。由於醫患雙方醫療糾紛本質上是平等的醫患主體雙方的民事爭議,依據民法自治原則,醫患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來解決。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須建立在雙方當事人完全自願的基礎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強迫另一方接受協商解決方式,同時,和解必須堅持合法性原則,即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達成的協議將歸於無效。
②、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衛生行政部門作為第三方參與到醫患調解中,實踐中,衛生行政部門作為行政機關以及行業主管機關,其所具有的權威性對醫療糾紛的調解具有重要作用,許多醫療糾紛都通過調解獲得解決。
③、訴訟調解解決: 醫療糾紛進入訴訟程式後,由法院組織進行、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自願同意的調解。
相關規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願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二、醫患雙方和解和調解須知
1、醫患雙方選擇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應當在專門場所協商,不得影響正常醫療秩序。醫患雙方人數較多的,應當推舉代表進行協商,每方代表人數不超過5人。
協商解決醫療糾紛應當堅持自願、合法、平等的原則,尊重當事人的權利,尊重客觀事實。醫患雙方應當文明、理性表達意見和要求,不得有違法行為。
協商確定賠付金額應當以事實為依據,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對分歧較大或者索賠數額較高的醫療糾紛,鼓勵醫患雙方通過人民調解的途徑解決。
醫患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應當簽署書面和解協議書。
2、申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由醫患雙方共同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一方申請調解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徵得另一方同意後進行調解。
申請人可以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申請調解。書面申請的,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和理由等;口頭申請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和理由等,並經申請人簽字確認。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獲悉醫療機構內發生重大醫療糾紛,可以主動開展工作,引導醫患雙方申請調解。
發生醫療事故在醫患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一方或者雙方都可以到人民法院那裡進行申請調解糾紛或者是起訴,申請調解糾紛還可以通過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
-
發生醫療事故醫生應如何處理
一、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
-
遇到醫療糾紛按哪些流程處理
律師解析:一、醫療糾紛初起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醫護人員)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責書...
-
病例需要蓋章嗎?
律師解析:門診病歷不需要蓋章。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醫療機構應當加蓋證明印記。醫療機構可以為申請人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
-
對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
一、對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責任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責任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責任鑑定書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