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賠償需要上稅嗎?
醫療糾紛賠償需要上稅嗎?及賠償標準?
醫療糾紛賠償標準現行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 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近些年來醫療糾紛愈發增多,以至於醫患關係緊張也隨之而來,出現醫療事故是誰都不想看到的,但是許多患者以及家屬常常在發生醫療糾紛後,注意力全都放在醫療機構是不是存在醫療過失的定責上,相對於醫療糾紛賠償範疇和賠償標準問題卻遭到忽視。學習法律常識,才是我們最應該做的。
-
新生兒死亡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新生兒死亡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意見》中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
-
醫患雙方的和解原則的概念是什麼?
醫患關係在我們國家近年來是比較緊張的,當出現問題是應該想到的就是和解,那麼醫患雙方的和解原則的概念是什麼?其實它的概念我們應該都知道,醫患雙方的和解通常所說的私了、自行調解。那麼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醫患雙方和解概念。一、醫患雙方和解概述(一)醫患雙...
-
法律規定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有哪些?
一、法律規定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有哪些?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
-
民法典醫療事故怎麼計算訴訟時效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