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醫療事故鑑定要哪些材料
醫療事故鑑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
2、死亡病例討論記錄;
3、疑難病例討論記錄;
4、會診意見;
5、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等。
第一百三十三條
【醫院提供病歷資料的主觀性資料和客觀性資料】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患者查閱、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等,以及死亡病例的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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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主要內容是什麼(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二)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三)對鑑定過程的說明;(四)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五)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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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方式
鑑定方式:一是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鑑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二是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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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多久時間能鑑定
律師解答:7個工作日到30日。律師解析:1、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並出具書面結論。2、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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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發生醫療事故的,可以先找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調解,難以確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機構鑑定。若當事人無法協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