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司法鑑定時效多久
醫療事故鑑定2.5W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據此,醫療事故鑑定的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後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為死亡後一年內應當提出鑑定申請;如損害結果在多年後發現,自發現後起算一年,但超過20年的法院將不保護,鑑定亦沒有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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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醫療事故會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通過醫療事故鑑定,確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按照以下程式進行:(一)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後醫療機構;(二)專家鑑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三)雙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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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如何鑑定醫療過錯
律師解析:醫療過錯鑑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請。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鑑定後,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鑑定材料;醫療機構也可以提出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鑑定機構根據醫患雙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陳述,組織專家進行鑑定,然後出具司法鑑定書載明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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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醫療事故判定標準
三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一)三級甲等醫療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較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不完全失語並伴有失用、失寫、失讀、失認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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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法有哪些
律師解析:我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調査研究、收取物證、査閱書證、聽取證人證言、聽取當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屬陳述分析原因,然後依據法定標準,判定事件性質,做出是否屬醫療事故及何類、何級、何等事故的科學鑑定結論的過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