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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訴訟管轄地法院是怎麼確定的?

一、著作權侵權訴訟管轄地法院是怎麼確定的?

著作權侵權訴訟管轄地法院是怎麼確定的?

1.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複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複製品所在地。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2.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3.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4.著作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著作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侵犯軟體著作權罪判刑是怎麼樣的?

(一)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未經許可複製發行計算機軟體數量合計五百張(份)以上,則達到侵犯著作權罪的入罪標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九萬元以上、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以上、未經許可複製發行計算機軟體數量合計一千五百張(份)以上,才達到侵犯著作權罪的入罪標準:單處罰金。

(二)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未經許可複製發行計算機軟體數量合計兩千五百張(份)以上,則達到第二檔的量刑標準;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四十五萬元以上、非法經營數額在七十五萬以上、未經許可複製發行計算機軟體數量合計七千五百張(份)以上,則達到第二檔量刑標準: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綜合上面所說的,著作權侵權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前提一定要選擇清楚所管轄的法院,只有在法院的受理範圍之內,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可以獲得保護,所以,在處理的時間就可以多諮詢一下,並收集各方面的證據,這樣才能獲得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