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的條件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立案的條件都有哪些
(一)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實,是指有被客觀、真實的證據所證明的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預備、實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這不意味著證實犯罪的證據需要確實充分,但也不應是辦案人員憑估計、猜測得出的結論。這裡所指“有犯罪事實”,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經發生,即有犯罪的客體和客觀要件;而對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的查明則不是立案的必要條件,而是立案後需要進一步查清的問題。因此,此時的證據並不要求達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獲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實和情節。
(二)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立案追究的行為,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應罰性的行為,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
《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通過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犯罪己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我國刑法對追訴時效作了明確的規定,在立案過程中理應遵守執行。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特赦是國家對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罰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經赦免得罪行,不應立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屬於刑事自訴案件,被害人依法享有決定是否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的自主權。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責任的承擔者已不存在,再追究死者的刑事責任已沒有意義,故不予立案。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所造成的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以上情形只要屬於其中之一者,就應當決定不立案。已經立案追究的,在偵查階段應撤銷案件;在起訴階段應不起訴;在審判階段應終止案件或者宣告無罪;在執行階段應按審判監督程式依法重新審理。
二、自訴案件的立案應注意什麼
自訴案件的立案與公訴案件的立案不同,它把立案與起訴和受理相重合,並與審判相連線。即自訴人起訴後,只要符合立案條件,人民法院就應當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後,不經過偵查、提起公訴,直接進行審判。因此,對立案條件除應具備上述條件以外,根據法律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案件屬於自訴案件的範圍。
2、案件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3、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夠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4、起訴的主體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一般刑事案件是當事人觸犯了刑法的規定,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當發生刑事案件後就需要相關部門進行立案,然後最終有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因此立案程式與立案條件在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尤為重要。
-
催收非法債務罪立案標準情形嚴重
律師解析:催收非法債務罪立案標準是:催收人存在侮辱、恐嚇威脅方式的、威脅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人身安全的等,達到上述情況是可以立案追究有關刑事責任的,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實際來進行認定。催收非法債務罪指的是犯罪人通過向他人發放高利息的貸款,違反了法規,並且運用...
-
非法侵佔他人財物派出所管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侵佔罪是自訴案件,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當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處理。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或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退還...
-
非法拘禁罪立案標準是該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非法拘禁罪立案標準如下: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4、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
-
網上投資理財被騙了,該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遇到網路投資詐騙應當報警解決,保留好與犯罪分子的轉賬記錄等一系列證據,並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警方偵查破案後就可以追回來受害人被騙的款項。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