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殘疾人犯罪在哪坐牢?
一、 對於殘疾人犯罪在哪坐牢?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肢體殘疾的人犯罪與正常人負同樣的刑事責任,不構成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法定理由。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了對精神病人、聾啞人與盲人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理。根據《刑法》第18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而“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刑法》第19條的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殘疾人犯罪的審判中,注重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切實保障殘疾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在量刑時,注重依照其在犯罪團伙中的地位、作用、涉及犯罪的數額、社會危害後果及事後認罪態度等情節,依法分別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所以說,一般的殘疾人犯罪是按照正常人的標準處罰,只有精神病人可以免除處罰,聾啞人,盲人減輕處罰。
二、 殘疾人犯罪怎樣處罰
(1)適用物件有兩類:一是既聾又啞的人,即同時完全喪失聽力和語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聾啞和幼年聾啞者;二是盲人,即雙目均喪失視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喪失視力者。
(2)對聾啞人、盲人犯罪堅持應當負刑事責任與適當從寬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3)正確適用對聾啞人、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原則:對於聾啞人、盲人犯罪,原則上即大多數情況下要予以從寬處罰;只是對於極少數知識和智力水平不低於正常人、犯罪時具備完全責任能力的犯罪聾啞人、盲人(多為成年後的聾啞人和盲人),才可以考慮不予以從寬處罰;對於不但責任能力完備,而且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和後果非常嚴重的聾啞人、盲人犯罪分子,應堅決不從寬處罰。對應予從寬處罰的聾啞人、盲人犯罪案件,主要應當根據行為人犯罪時責任能力的減弱程度,並同時考察犯罪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來具體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免除處罰,以及從輕、減輕處罰的幅度。
以上就是殘疾人坐牢的相關情況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服刑期間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的需要來進行認定,如果殘疾人是符合監外執行的條件的,就可以按照監外執行的標準來進行處理,但必須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民事活動。
-
故意傷害罪的鑑定多久出來
7日內。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
-
查扣的淫穢物品是否隨案移交
不需要。《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明確規定:對查獲的下列不宜隨案移送的物品、檔案,原物不隨卷儲存,但應當拍成照片存入卷內,原物由公安機關妥為保管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移送主管部門處理或者銷燬:(一)淫穢物品;(二)武器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
-
現在扒竊罪可以不起訴嗎?
一、現在扒竊罪可以不起訴嗎?不構成立案標準的話,就可以不進行起訴。對於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有相關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
-
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
一、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入室盜竊和盜竊是有區別的。入室盜竊是盜竊的一種從重處罰的行為,但是入室盜竊也構成盜竊罪。入室盜竊屬於盜竊罪中的一般情節,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只要有入室盜竊的行為,那麼一律認定為盜竊罪,所以是並不存在入室盜竊罪的,入室盜竊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