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盜竊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二、盜竊罪要有什麼證據
盜竊罪的證據認定,應當從證明物件入手,可以從盜竊罪的主體證據、行為證據、結果證據、主觀證據、情節證據等層面確立證據標準。
(1)主體證據。應包括居民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
(2)行為證據。應包括被害人關於在具體時間、地點及位置被盜物品及物品特徵的陳述;有關知情人關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用祕密竊取方法實施盜竊行為的證詞;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盜竊行為時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贓款、贓物等物證的實物及照片和有關物證、痕跡檢驗報告等。
(3)結果證據。應包括被害人關於失竊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關於竊得物品的供述,證人關於財物被盜的證言,有關部門關於財物被盜的證明,行為人銷贓時所派生出的有關證據如買贓人陳述,典當行收據,盜竊信用卡後的提款記錄,盜竊文物後出賣、出境的證據;盜竊金融機構的,金融機構的失竊證明等;
(4)主觀證據。應包括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佔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贓款、贓物的證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認盜竊犯罪事實的供述等。
(5)情節證據。定罪情節證據應當包括價格鑑定、物品發票等,對於盜竊數額未達到較大標準的案件,還應當包括公私財產損失證據、盜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及其他嚴重情節的證據。
對於盜竊行為,國家法律是依法予以嚴懲的。而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對於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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